《證據文|四年?六年?但我根本不認識你》謝永潔
文/謝永潔
請蕭小姐好好解釋清楚,為何投訴我作品?
我可不是亂說話,有證據的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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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她承認去年2026年11月25日出現在我帳號的是她了,janiesong8402是馬來西亞的施小姐,事情是發生在第三方的帳號平台下,並非只有我跟蕭小姐,帳號出現時間,是可以透過帳號查到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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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怕人看不清楚,再貼一張,看好了,下一張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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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看見了吧,我貼了好幾次,蕭小姐都不敢回應,只敢避重就輕回答 |
我來貼一個,證明這兩隻帳號是同一人的證據
請看好接下來這位蕭小姐的操作
就想請問,我完全不認識你,憑什麼把我的資料放進陣法裡面
原本這操作已經夠嚇人的,沒想到,後面來個更猛的!
你既然沒看過我的書,為何投訴我的『因果輪迴之特別編列』?
證據就在前面,你想蒙混過關?
今年你八月出現之後,吵到現在
透露的資料讓我覺得越來越恐怖
蕭小姐,我根本不認識你。
你一下說四年,一下又說六年,看到這些說法,我只覺得很恐怖。
你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我的?
甚至還涉及對我作品的投訴。
但有一件事情始終沒有改變:
我本來就不認識你。
所以,四年也好、六年也好,真正需要釐清的,是——
一個你口中「認識、關注」這麼久的人,為什麼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你的存在?
相關內容與證據,我會依時間順序整理公開。
「以下是不認識的證明」
這是你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之後留下的留言。
從當時的對話內容,就可以看出,你我原本並不存在你現在所描述的熟識關係。
下邊第一張的截圖更直接寫明:你我毫無交集,也不可能有所謂偷書的情況。
那麼,我想請問:
既然當時你自己所留下的內容,都呈現出「你我毫無交集」的狀態,
為什麼後來又出現與我作品、作者身分相關的說法?
又為什麼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,出現使用我的作品或作者身分相關資訊的情形?
既然蕭小姐與我毫無交集,
為什麼到了今年八月,卻又開始以熟識我的方式與我互動?
四年、六年,究竟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?
這些問題,我會讓留下來的文字與時間線自己說明。
有些事情,越往前對照,反而越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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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阿不是毫無交集?哪來的四年六年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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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阿不就『你朋友謝小姐』留言一副很嫌棄的模樣,誰認識你啊! |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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